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为中国-东盟合作提供新动能
2019-03-18 12:04:08 来源:中国南海研究院
2018年4月13日,海南迎来了振奋人心的历史性时刻。在那天举行的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区(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彰显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与深化中国-东盟合作有着内在逻辑关系,对双方完善区域设施互联互通、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经济融合、促进民心相通以及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
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棋眼”
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中,这包括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入新旧动能转换时期。以互联网技术普及和人工智能为引擎的新一轮产业革命,正为新时代的经济全球化蓄势注能。引领和推动经济全球化,促进世界经济的开放和包容性发展,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作为中国推动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旗舰”项目,将努力践行中央规划,探索建设世界最高水平开放经济区。
海南自贸区(港)是我国打造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的重要开放门户和战略服务保障基地的前沿,也承载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构建多层次的文化、教育、农业、旅游交流平台,夯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合作基础、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使命。仅就区位特点而言,海南具有连通和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和东盟市场的独特优势。建设海南自贸区(港)可以以倡导构建“泛南海经济合作圈”为外延,有力促进以海洋为重要载体的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使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成果在南海周边地区迅速得以呈现。
按照2018年4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和9月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所确定的目标,海南自贸区(港)建设需要在产业体系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激发开放活力,使海南成为种子、医疗、电信、金融、新能源汽车制造、海洋经济等行业的中外投资合作新高地。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综合监管模式激发制度创新活力,使海南成为国内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最高的地区。由此可以预见,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在服务贸易、营商环境、金融改革等领域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将把这个美丽岛屿打造成中国最开放的经济前沿地区,进而成为东盟等周边国家与中国开展跨境贸易之优选,也可以为东盟等周边国家实施制度创新、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并提升区域一体化水平、应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逆流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中国-东盟关系发展与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互为机遇
依托有利的地缘条件,海南自贸区(港)既可从中国-东盟关系的不断深化发展中汲取力量,也能为中国-东盟关系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活跃动能。
政治互信、密切交流、深化合作、良性互动是中国-东盟关系的重要特征。2003年,中国成为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首个非东盟国家,中国-东盟的政治互信水平由此进入新阶段。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双方经贸合作驶入快车道。2015年,中国与东盟签订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双方经贸关系再上新台阶。2018年,双方达成《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对彼此关系作出远景规划。“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的稳步推进、“东盟+”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机制的创造也为双边关系的全方位发展提供了抓手和平台。新时期中国-东盟关系的良性互动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创造了稳定有利的周边环境,也为海南参与区域合作、拓展市场腹地、以扩大开放倒逼制度创新提供了难得机遇。
目前,中国与东盟组织和国家均已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双方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水平不断提高,还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双多边对话、磋商与合作机制,在区域秩序构建、合作机制建设、危机管控等方面不断取得具体成果。中国积极融入东盟一体化进程,在区域合作中始终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一带一路”倡议正式提出五年多来,东盟各国均通过实际行动不同程度地积极参与其中。在防务安全领域,中国政府多年前就已表明愿率先同东盟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的态度,2018年中国和东盟国家还首次举行海上联合军事演习。在南海问题上,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南海行为准则”(COC)磋商取得积极进展,明确了时间表和线路图,还就南海和平、安全与稳定达成一系列新共识。中国-东盟政治互信保持在高水平上,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顺利实施的必要外部条件。
经贸合作是中国-东盟关系的稳定锚和压舱石,新时期双方在经贸领域深化合作为海南建设开放门户提供了丰富的便利条件。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以来,双方经贸关系取得显著成绩。中国已连续十年成为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八年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2018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达5878.7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4.1%,超过中国对外贸易的平均增速。中国与东盟自贸协定升级版已于2018年全面生效,有助于推动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使中国-东盟合作继续成为促进地区和平与繁荣的重要支柱。
就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而言,中央明确要求海南在外资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等方面持续发力,构建开放型的经济新体制。东盟与海南地缘相近、人文相亲、经济互补性强,是海南自贸区(港)对外合作的首选方向。中国-东盟经贸关系的良性发展为海南自贸区(港)与东盟国家开展合作提供了稳定可靠的大背景和前提条件,双方为增进双向投资、加强人力资源互补、拓展市场网络而开展的合作使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争取在较短时期内实现高水平的开放成为可能。
人文交流合作是中国-东盟国家关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中国已与东盟国家建立起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议、中国-东盟文化论坛、10+3文化人力资源培训等合作机制,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也已常态化和机制化。依托上述合作机制,双方在文化产业合作、文化遗迹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教育交流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以2017年中国-东盟旅游合作年为标志,中国与东盟在旅游领域的合作迈上了新台阶。目前,中国与东盟互为主要旅游客源对象,中国是东盟第一大游客来源国,双方旅游互访人次在2018年突破5000万。人文、旅游等领域的良好合作是中国-东盟关系的助推器,海南可以通过加强与东盟国家人文交流和旅游合作取得扩大对外开放的“早期收获”。
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提升高端旅游服务能力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四大定位之一,此一定位为海南加强与东盟国家旅游领域的合作创造了独一无二的有利条件,也增强了海南与东盟深化旅游合作的政策和制度优势。海南可依托自身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邮轮旅游、织密海南与东盟国家航线,构建面向东南亚国家的“三小时飞行圈”空中枢纽,使海南成为过境中转游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将为中国-东盟关系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随着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稳步推进,其将主要在四个方面显现促进中国-东盟互利合作的实际效果。
首先,加快区域次区域产业的转型升级,使中国与东盟各自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一直都是全球经济复苏的主要动力来源,一度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贡献率超过三分之一。但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新形势下,区域间的经济竞争日益剧烈,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后发优势有所减弱。因此,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放宽市场准入、改善营商环境,提升本地区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是当前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共同诉求。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既着眼于生物技术、新能源、航空航天、深海探测等世界前沿技术的创新,也聚焦于跨境资本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放宽市场准入等管理制度上的革新与创新,通过技术创新与市场规模叠加形成比较优势,将促进地区传统产业向新兴前沿领域攀升,有助于本地区国家在新一轮全球化和第四次工业革命中争取有利地位。
其次,加快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优化地区资源配置,加速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按照既定目标,海南自贸区(港)将在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一方面,进一步加快中国与东盟地区间的货物和服务产品的流动,助力东盟扩大对华进出口市场和外国直接投资;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不断推进,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海南自贸区(港)将为东南亚地区国家吸引区域外的资本、技术、人才,促进本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生产要素流动提供新的平台。与此同时,海南自贸区(港)未来还可以在深海研究与开发、热带高效农业和航天科技等领域逐步扩大与东盟国家的合作。
第三,推动“泛南海经济合作圈”建设,促进中国-东盟深化南海海洋事务领域合作,以及区域海洋经济融合发展。作为中国新一轮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将有力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贸易和投资往来,提升地区内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优化区域内产业结构并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中央12号文件明确提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应加强区域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各地区的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海洋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所以,从此意义上讲,海南推动与南海沿岸地区在海洋产业、临港经济、海上互联互通、海洋环保等领域互动、交流、合作和融合,以及构建“泛南海经济合作圈”,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机制化的区域合作,将会得到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
第四,助力中国-东盟人文交流,为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重要贡献。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开展“一带一路”框架下的旅游、环保、人文、海洋文明、创新创业等领域的合作,是中央12号文件对海南建设自贸区(港)深化对外交往与合作的明确要求。海南建设自贸区(港)可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的“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南海合作分论坛”“岛屿观光政策论坛”以及“中国-东盟海洋治理高级研修班”“中国-东南亚南海研究中心”“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院”等系列论坛、对话机制和研究平台,在为推动区域合作提供智力支撑的同时,直接促进地区内的教育、智库、媒体、非政府组织等领域的交流与互动,从而为稳定周边关系、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原文发表于《世界知识》2019年第6期
作者为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副院长 吴士存